【台西國中教育會考獎勵辦法】
一、依據:臺西國中文教基金會第六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培養學生良好的讀書風氣。
(二)激發學生奮發向上的精神,並在會考中有優異表現為校爭光。
三、獎勵辦法:會考成績(不含作文、英聽),獎勵方式如下:
分數 |
獎金 |
備註 |
30分 |
獎金5000元 |
依據雲林縣超額比序辦法:A(精熟)為6分,B(基礎)為4分,C(待加強)為2分
若有A+多1000元
若有A++多1500元 |
28分 |
獎金3000元 |
26分 |
獎金1000元 |
四、頒獎時間:一、二年級休業式公開頒獎。
五、經費:本辦法所需經費由臺西國中文教基金會贊助。
六、本辦法經校長同意並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